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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召开保密工作培训会

添加时间:2014年11月25日 15:53 作者: 浏览次数:关闭

为有效应对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保密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增强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能力,进一步做好国资委系统的保密工作。11月21日上午,自治区国资委在满都拉宾馆召开国资委系统保密工作培训会。培训会特邀自治区国家保密局许廷章局长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的讲座。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苏和出席会议。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司永涛主持会议。 

许廷章局长在讲座中详细介绍了我国保密法的修订历程和当前我国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许局长指出,我党一贯重视保密工作和保密法律法规建设。在革命战争年代,保密战线为我党成功夺取政权、最终取得革命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百废待兴之际,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制定了《保密条例》。改革开放以后,为适应新的时代形势,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9月正式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订,并于当年10月正式实施。  

许局长强调,近年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全区保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也对保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状况是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并存,外来安全风险与内部安全隐患相互交织,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一是保密工作客体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办公自动化的普遍应用,保密工作的管理对象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当前,我国涉密主体多元化、涉密载体多样化、涉密人员流动化、泄密渠道复杂化,泄密客体明显增多、泄密机率明显增高、受控难度明显增大。保密管理方式也由管住嘴、管好文件的静态管理转变为管好信息、网络和各种涉密介质特别是移动存储介质的动态管理;由依靠传统手段管理转变为依靠科技手段管理;由管好介质保密转变为管好信息保密。这些转变使保密防范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二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窃密活动猖獗。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为达到遏制、分裂、和平演变和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敌对势力对我国展开了大规模的窃密活动,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具体表现在:窃密主体多元化。敌对势力和情报组织以观光旅游、参观讲学、社会调查为幌子的窃密活动明显增多;窃密范围扩大化。窃密范围从过去的政治、军事领域扩展到经济、科技、文化等多领域。三是窃密方式多样化。敌对势力不仅以各种手段策反我内部人员,还以学术研讨、文化交流、旅游访谈等名义来我国进行窃密活动。四是日常保密工作存在巨大的隐患和漏洞,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一些领导干部保密意识不强,缺乏政治战略眼光,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淡漠,“无密可保”的麻痹思想仍有市场。一些部门和单位保密制度不落实,管理措施不严格,特别是在涉密计算机和网络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存有泄密隐患。一些保密要害部门职责不清,保密责任未落实,特别是“一机两用”现象严重,没有严格的物理隔离手段,给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造成潜在威胁。由此造成我国泄密案件频发,仅2013年,国家查处的泄密案件就达638起,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国资委系统各级干部和职工一定要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真正把保密工作当成自身的责任和担当,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苏和主任作了重要讲话。苏主任强调,保密工作事关重大,关系着每个人的事业前途、家庭幸福,更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大家一定要秉持对个人、对家庭、对组织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看待保密工作。要强化保密责任意识。泄密问题之所以会发生,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保密意识淡薄,对泄密事件缺乏足够的警惕。特别是一些企业负责人,政治素质不高,保密工作履职不力。今后,国资委系统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保密主体责任,要选拔一些文化素质高、社会阅历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从事保密工作。对于发生涉密案件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保密人员的责任。各企业要在今年年底前对保密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要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保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水平。最后,苏主任希望大家认真落实保密制度各项责任,打好保密工作主动仗,全面推进各项保密工作,切实筑牢保密防线。真正做到在保密工作这条战线和这片阵地上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国资委各委领导,机关全体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出资监管企业和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国资委企业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和保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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