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DWTCS-2025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1日
合同包: NNDWTCS-2025038(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服务)
更正事项:对磋商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三、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变更
更正原因:详见附件
更正内容:原磋商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各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 现变更为:取消上述两项资格要求。 原磋商公告中三、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3)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4)注册税务师证书。 现变更为:获取磋商文件无需提供上述两项证明材料。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后附完整磋商公告信息。 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5-12-02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17:30时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签字和(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供应商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资料接收邮箱:nmgxz08@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等);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4)近1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5)近1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标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格式自拟):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1.以上所需提供的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成立年份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边老师 0471-4310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1、1102
联系方式:18847145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8847145213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