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依法变更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