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①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