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2)(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4)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5)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