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审查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审查投标人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4)4、审查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