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 服务类 >> 正文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添加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1:55 来源:采购管理平台 作者: 浏览次数:关闭

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农业大学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服务项目

校方编号:NNDWTCS-2024025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包号

采购标的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1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30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无。

4.兼投兼中:本项目不适用。

三、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提供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和纳税的声明函;

7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8)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10)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2套。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

联 系 人:李春杰、苗玉龙

联系电话:0471-3489911、18586203712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

地    址:呼和浩特昭乌达路30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10714

 

2024年07月08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通知公告 更多>>
联系我们  

政府采购办公室:4310714

土地房产管理科:4309260

固定资产管理科:5303754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国资处

邮箱:nndgzc@imau.edu.cn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技术支持:一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