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 服务类 >> 正文   

南校区新建图书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添加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5:23 作者: 浏览次数:关闭

项目概况

内蒙古农业大学南校区新建图书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DWTCS-2023014-1

项目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南校区新建图书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58.00万元

最高限价:58.0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所属

行业

1

南校区新建图书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

详见

磋商文件

58.00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方式: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邮箱nmxtl5@163.com(内蒙新天立首字母加5),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齐全的资料后,将《磋商文件》发送给报名成功的供应商。

四、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网址:gzc.imau.edu.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nmgztb.com.cn

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前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财务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8615 1010 1421 0006 22

行号:3131 9100 0601

九、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

联系人:边老师

电话:0471-431071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471-6240140-8020

附件:关于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相关事宜的通告

采 购 人:内蒙古农业大学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关于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相关事宜的通告

各供应商:

为了节约供应商投标成本,确保招标采购活动顺利进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采用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提交

1.供应商如采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提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二、邮寄提交

1.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2.邮政编码:010020

3.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4.接收单位: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联 系 人:郭敏

6.电话:18547163846 0471-6240140-8020

7.供应商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同响应文件一并邮寄。

(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寄出至代理机构收到所需要的时间,可以提前送达,但必须派送到指定邮寄地址。邮寄方式推荐使用顺丰快递,供应商应自行核实快递到达情况。由于物流原因导致响应文件逾期送达,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时,应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固,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如果发生响应文件破损、丢失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应明确寄件人的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5)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时邮费自付,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公告 更多>>
联系我们  

政府采购办公室:4310714

土地房产管理科:4309260

固定资产管理科:5303754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国资处

邮箱:nndgzc@imau.edu.cn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技术支持:一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