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NDWTCS-2025027
项目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NNDWTCS-2025027(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如有):无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C07020500 |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8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 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49类900-047-49,900-999-49,900-041-49,核准的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置;或环保部门允许开展危险废弃物经营活动相关批文;
4.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5.供应商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7.本项目为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17:30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签字和(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供应商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资料接收邮箱:nmgxz08@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等);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49类900-047-49,900-999-49,900-041-49,核准的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置;或环保部门允许开展危险废弃物经营活动相关批文;
(4)供应商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5)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6)近1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7)近1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10)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标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格式自拟):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1.以上所需提供的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成立年份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边老师 0471-4310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1、1102
联系方式:0471-6235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晨、纪玥霞
电话:0471-6235886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