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 货物类 >> 正文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农业重点实验室-农业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23年09月03日 15:22 来源:采购管理平台 作者: 浏览次数:关闭

项目概况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农业重点实验室-农业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聚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DWTCS-2023071

项目名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农业重点实验室-农业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NNDWTCS-2023071(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农业重点实验室-农业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如有):无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A02100304

光学测试仪器

荧光分光光度计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92,000.00

-

A02101000

农林牧渔仪器

全波长光吸收酶标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

A02100301

显微镜

体视显微镜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8,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3、所投货物涉及进口产品时须提供进口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以下简称“进口代理”)授权,投标人如是总代理须提供原厂“进口代理”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是分销商须同时提供总代理商给分销商的“进口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原厂给总代理的原厂“进口代理”授权书复印件;保证从生产厂家到投标供应商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授权书为外文的,须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10)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时30分00秒至2023年09月08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内蒙古聚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或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提供企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出具会计报表);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所投货物涉及进口产品时须提供进口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以下简称“进口代理”)授权,投标人如是总代理须提供原厂“进口代理”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是分销商须同时提供总代理商给分销商的“进口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原厂给总代理的原厂“进口代理”授权书复印件;保证从生产厂家到投标供应商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授权书为外文的,须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反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反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截图; 注:(1)报名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2)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的复印件一式2份(A4)并胶装成册,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复印件恕不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边老师 0471-4310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聚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联系方式:1590487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欣颖

电话:15904871987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3年09月03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通知公告 更多>>
联系我们  

政府采购办公室:4310714

土地房产管理科:4309260

固定资产管理科:4304486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国资处

邮箱:nndgzc@imau.edu.cn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技术支持:一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