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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学院2021年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5:57 作者: 浏览次数:关闭



项目概况

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学院2021年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北门外西侧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6 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2021-FS287

项目名称:食品学院2021年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需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或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提供国内总代理出具授权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如原件为外文,附中文翻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32021119,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北门外西侧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1693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北门外西侧6

五、开启

时间:20211116 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北门外西侧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需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或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提供国内总代理出具授权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如原件为外文,附中文翻译)。

注:(1)报名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2份。(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农业大学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

联系方式:0471-4310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北门外西侧6

 联系方式:6383616-80015614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琰、段璞

 电   话:6383616-8001561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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