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突发事件,需要简化程序进行紧急采购的,或者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采购项目。
备注:本紧急采购流程自2021年11月8日起施行,旧版的紧急采购流程废止。
政府采购办公室:4310714
土地房产管理科:4309260
固定资产管理科:5303754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国资处
邮箱:nndgzc@im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