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学校招标采购相关制度,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结合《关于落实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的实施意见》及招标采购领域自查整改工作安排,学校于4月9日上午在书缘会议室举办采购工作政策宣讲与培训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董同力嘎主持培训会。
会上,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王栋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管理、实施采购活动、采购合同管理、履约验收及支付款项、集中采购目录外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如何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董同力嘎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招标采购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把握采购标准,完善学校内控制度,杜绝违规违纪采购;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学校招标采购自查及整改方案,认真梳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出台和完善相关制度。
各职能处室、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学院院长(书记)、采购工作具体负责人、经办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