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13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教职工对新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7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集中学习。
全体教职工通过对《办法》的逐条学习,进一步深化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盘活闲置、规范处置等方面的认识。下一步,将对学校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照《办法》做好修订工作,及时出台和完善我校相关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开展日常业务工作,落实“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办法》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