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经营性房屋的日常管理,保证房屋经营者和资产的安全,我处土地房产科同保卫处消防科于9月26日、27日,联合对我校周边的经营性房屋进行安全检查。
联合检查人员主要对房屋的用电、用水、采暖张贴装饰物等进行了检查。要求经营者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按照我校与各户签订的经营性房屋合同要求,遵守承租义务,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四家房屋经营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截至10月,土地房产科本年度已进行了22次经营性房屋检查,将例行走访与安全检查相结合,不断规范管理,加大监督的力度,落实部门责任,有效地保障了经营性房屋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