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农学院公用房分配方案的通报
通过农学院申请,校办公用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考察、调研和征求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15年7月8日公用房分配方案中涉及农学院的分配方案做如下调整:
一、收回分配给农学院的逸夫楼北侧一、二层房屋1352平米,其中一层640平米、二层712平米。
二、在新校区生命科学大楼三楼和四楼分配7间实验室和2间办公室共计964.3平米给农学院使用。
附:农学院生命科学大楼房屋分配情况示意图
内蒙古农业大学办公用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政府采购办公室:4310714/4304486
土地房产管理科:4309260/4304486
固定资产管理科:530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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