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电子卖场采购方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采购人于每月5日前(假期顺延)集中在OA系统填报采购申请,由于本月涉及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停止采购事宜,现将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长采购时间
受理电子卖场采购申请的截止时间由2021年12月05日延长至2021年12月10日。
二、停止采购时间
2021年12月11日至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2022年预算申报结束止,由于采购周期不够及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停止采购等原因,电子卖场不再办理采购业务。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