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区10号楼(行政楼)、3号楼(草原楼)和东西平房分配情况的通报
2017年1月3日下午17时学校召开了公用房分配领导小组会议,经研究决定,对西区10号楼、3号楼和东西平房作如下分配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楼303、401、402、403、404、407、408、409、410、411、412共11间房屋分配给校领导使用,使用面积为224.7平米。
2.行政楼101、302、304、306、311、314共6间房屋分配给纪委、监察审计处使用,使用面积为160.8平米。
3.行政楼103、200、202、305、405、406、413、414共8间房屋分配给党政办公室使用,使用面积为218.5平米。
4.行政楼201分配给校友会办公室使用。
5.行政楼313、504、506、508和3号楼一楼原收入科办公室共5间房屋分配给组织部(统战部)、党校使用,使用面积为129.4平米。
6.行政楼108、110、112、114共4间房屋分配给宣传部使用,使用面积为123平米。
7.行政楼104、106共2间房屋分配给工会使用,使用面积为37.8平米。
8.东西平房除西平房2间26平米分配给保卫处使用外,其余16间房屋全部分配给教务处使用,使用面积为261平米。学校要求东西平房的使用单位必须保留房屋原有的结构,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改建或扩建。(分配分配示意图附后)
9.行政楼206、208、210、212、214共5间房屋分配给人事处使用,使用面积为141.9平米。
10.行政楼503、505、507、509、511共5间房屋分配给科技处使用,使用面积为162.4平米。
11.行政楼502分配给新农村研究院使用,使用面积为18.9平米。
12.行政楼111、207、209、211、213共5间房屋分配给研究生院使用,使用面积为172.5平米。原在行政楼六楼占用的房间腾出,用做党群分会和行政一二分会建立教工之家。
13.3号楼除一楼原收入科办公室分配给组织部使用外,剩余房屋全部分配给后勤处使用,使用面积为530.3平米。后勤处在东西平房占用的所有房间全部腾出。(分配分配示意图附后)
14.行政楼308、310、312共3间房屋分配给外事办公室使用,使用面积为87.3平米。
15.行政楼205、510、512共3间房屋分配给发展研究室(处)(高等教育研究所)使用,使用面积为104.1平米。
16.行政楼301分配给机关总支使用,使用面积为18.9平米。
17.行政楼203、204、307、309共4间房屋作为学校接待用房,使用面积为75.6平米。
18.行政楼105、107、109、113共4间为待分配房屋,使用面积为92.4平米。
附:西区10号楼(行政楼)、3号楼(草原楼)和东西平房房屋分配示意图
内蒙古农业大学办公用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