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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区10号楼(行政楼)、3号楼(草原楼)和东西平房分配情况的通报

添加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5:43 作者: 浏览次数:关闭

 

关于对西区10号楼(行政楼)、3号楼(草原楼)和东西平房分配情况的通报  

 

201713日下午17时学校召开了公用房分配领导小组会议,经研究决定,对西区10号楼、3号楼和东西平房作如下分配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楼30340140240340440740840941041141211间房屋分配给校领导使用,使用面积为224.7平米。  

 

2.行政楼1013023043063113146间房屋分配给纪委、监察审计处使用,使用面积为160.8平米。  

 

3.行政楼1032002023054054064134148间房屋分配给党政办公室使用,使用面积为218.5平米。  

 

4.行政楼201分配给校友会办公室使用。  

 

5.行政楼3135045065083号楼一楼原收入科办公室共5间房屋分配给组织部(统战部)、党校使用,使用面积为129.4平米。  

 

6.行政楼1081101121144间房屋分配给宣传部使用,使用面积为123平米。  

 

7.行政楼1041062间房屋分配给工会使用,使用面积为37.8平米。  

 

8.东西平房除西平房226平米分配给保卫处使用外,其余16间房屋全部分配给教务处使用,使用面积为261平米。学校要求东西平房的使用单位必须保留房屋原有的结构,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改建或扩建。(分配分配示意图附后)  

 

9.行政楼2062082102122145间房屋分配给人事处使用,使用面积为141.9平米。  

 

10.行政楼5035055075095115间房屋分配给科技处使用,使用面积为162.4平米。  

 

11.行政楼502分配给新农村研究院使用,使用面积为18.9平米。  

 

12.行政楼1112072092112135间房屋分配给研究生院使用,使用面积为172.5平米。原在行政楼六楼占用的房间腾出,用做党群分会和行政一二分会建立教工之家。  

 

13.3号楼除一楼原收入科办公室分配给组织部使用外,剩余房屋全部分配给后勤处使用,使用面积为530.3平米。后勤处在东西平房占用的所有房间全部腾出。(分配分配示意图附后)  

 

14.行政楼3083103123间房屋分配给外事办公室使用,使用面积为87.3平米。  

 

15.行政楼2055105123间房屋分配给发展研究室(处)(高等教育研究所)使用,使用面积为104.1平米。  

 

16.行政楼301分配给机关总支使用,使用面积为18.9平米。  

 

17.行政楼2032043073094间房屋作为学校接待用房,使用面积为75.6平米。  

 

18.行政楼1051071091134间为待分配房屋,使用面积为92.4平米。  

 

附:西区10号楼(行政楼)、3号楼(草原楼)和东西平房房屋分配示意图  

 

 

 

            内蒙古农业大学办公用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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