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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登记表

添加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7:28 作者: 浏览次数:关闭

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

填表日期

2018124

今年是我校实施“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我校接受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一年。一年来,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处工作人员,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围绕学校工作重点,推动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考察内蒙古和参加2018年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李纪恒同志代表自治区党委所做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报告(全文)》等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原原本本地精读原文、深悟原理,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党支部讲党课,循序渐进地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精髓要义和内在逻辑,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年内,派出1名处级干部参加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第12期企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培训班。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作为学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农大纪字[2015]5号)的要求,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廉政风险排查和评估,全面查找风险点,分析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有效防范和控制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办事,坚持“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处理处内重大事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环节党风廉政建设。

(三)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按照《2018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重大契机,以“树人党建”为基本目标,坚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有机衔接,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活动”,把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推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把党支部学习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对标郑德荣等7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使每名党员、干部成为政治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表率。全年共召开党支部、教职工集中学习18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

(四)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

年初,学校与我处签订了《内蒙古农业大学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书》、《2018年度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认真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加强党员和教职员工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观引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组,建立舆情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研判并上报舆情信息。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制度建设

年初,我处在校园网上发布了《20182019年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校   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政策的补充通知》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18—2019年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验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和执行

(二)固定资产管理

1. 新增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到2018123日,校本部固定资产总值为223783.17万元。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总值10725.82万元,其中房屋增加2栋,账面原值636.72万元;构筑物增加5项,账面原值878.13万元;仪器设备增加4870台件,账面原值7499.45万元;家具增加1141台件,账面原值153.94万元;图书增加5.44万册,账面原值648.88万元;软件增加124套,账面原值908.34万元。

2. 严格验收和登记

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登记、入账。截至目前,验收政府采购项目86项,项目资金总额9602.31万元,政府采购档案存放完备。

3.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今年9月对我校的资产管理平台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实现新购资产上传管理平台新功能,完善了资产管理手段。结合学校内控制度的建设,按照资产入账流程、验收流程、处置流程等规定草拟二级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并在管理平台中新建资产存放地点数据库,完善领用人数据库,明确和设定各级管理员权限,为今后全面推广资产管理平台的使用奠定技术基础。

4. 完成2018年资产核查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8 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内财资〔20181248号)文件要求,对学校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明细账和50 万元(含50 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实物进行了核查盘点。同时为进一步摸清家底,各单位在2016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查,明确每一件“在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领用人和存放地点,明确资产存量。

5.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处僵治困工作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和自治区深改领导小组、国资委、教育厅关于对学校所属国有企业处置有关要求,会同有关企业制定了《内蒙古农业大学校所属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改革意向方案》。截止目前,沃森农牧业国际交流培训中心已完成清产核资,并出具审计报告,正在办理完税和注销手续,预计12月到工商部门核准注销。内蒙古农业大学机械厂已完成清产核资并出具审计报告,正在清理债权债务问题,人员安置方案已报送学校人事处和教务处,完税和工商注销手续计划2019年完成。按财政厅要求完成校属企业2018年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的核查工作和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报工作。

(三)政府采购管理

1. 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内财购〔20171383号)要求,会同财务处一并下发《关于编制2019年度教育事业费收支预算的通知》,要求各预算编制单位凡申报项目中需执行政府采购的,均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准、编细、编实,夯实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基础。对应编未编、超预算采购项目将不予实施政府采购。

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通知》(内财购〔20171495号)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充分做好落实资金、调研论证、确定采购需求等前期准备工作,合理区分编报采购计划类型,缩短采购备案和批准周期,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强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有效设计,由采购办负责采购计划申报环节,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计划类型、资金性质、采购指标确认等环节,有效分离岗位与职责,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2. 顺利完成采购任务

截至目前,全年共申报采购计划98项,采购预算25837.03万元。其中,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1212万元,自治区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4950万元,自治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2000万元,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5071万元,学校自筹资金(包括年初预算国库集中支付)12604.03万元。完成的采购计划89项,采购预算20717.24万元。正在执行采购计划9项,采购预算5119.79万元。

(四)土地、房屋管理

1. 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土地、房屋和经营性资产管理规定》对学校出租的房屋进行管理,截至目前,共收取租金299.38万元。

2. 按照学校综治办的要求,年初我处与各商铺负责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责任书》,对我处所管辖的经营性房屋就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等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排查,承租人基本都办理了有关部门核准办法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等相关经营资格证书,并且能够严格按照其经营范围开展各自经营活动。各店铺灭火器配备齐全并有序摆放。店铺门前实行“三包”制,公共秩序井然。

3. 年内共完成校外租户拒绝腾退经营性房屋等法律诉讼4起,成功收回房屋4间,敦促赛罕区法院执行房租收入2笔,共计4.7万元。积极协调土右旗国土资源局办理职业技术学院小学约60亩土地使用证书;协调土左旗国土资源局办理我校海流科技园区60亩土地建设用地变性手续;努力敦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收回金岁小区租用的约6.5亩土地。

(五)巡视整改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我校党委的巡视整改方案,召开处级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学校所属45家处级单位办公用房再一次进行全面清理,整改清理办公用房171间,腾退办公用房4间;研究制定暂付款清理方案,积极推进暂付款清理工作,截至20171212日,共清理暂付款569.6万元;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提供杨建华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及房屋开办秋实中学食堂有关证明材料。

三、存在的问题

1. “重钱不重物”的现象依然存在。资产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重视,资产使用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资产管理员均为兼职,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 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不当。国资处管理经营性房屋,属于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3. 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部分中央、地方财政资金下达较晚,此外受国际贸易环境影响,因中美贸易战、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上涨等原因影响,供货、验收和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4. 工作人员不足。近年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处置验收以及政府采购任务量大,加之今年我校被列为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新增工作任务大幅增加,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处内各岗位很难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分离”   。

 

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考核组组长签字(盖章):

学校

党委

评定

等次

考核等次为

学校党委盖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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