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校实施“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处工作人员,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围绕学校工作重点,推动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支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组织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原原本本地精读原文、深悟原理,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党支部讲党课,循序渐进地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精髓要义和内在逻辑,做到既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结合实际工作,召开2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形成《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有关工作的报告》,并上报校党委。 (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按照校党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一言一行,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7·26”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以“支部建设年”为契机,坚持把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推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每名党员培养成为政治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表率。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查找解决问题贯穿全过程,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年内共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三)积极开展执业能力学习 组织全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等新出台的办法、意见、规定等。通过组织学习,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作为学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农大纪字[2015]5号)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办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师生员工服务,坚持“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处理处内重大事项;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廉政风险排查和评估,全面查找风险点,分析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日常管理工作 (一)制度建设 年初,我处在校园网上发布了《2016—2017年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二次询价(竞价)有关事宜的通知》,以及印刷、物业、保险、加油、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货物或服务的自治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和执行,对自治区财政厅《2018—2019年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1月,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并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了我校通用资产配置。按照我校《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分工,制定完成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资产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管理等内部控制规程的初稿并提交学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二)固定资产管理 1.新增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到2017年12月12日,校本部固定资产总值为211487万元。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总值14786万元,其中房屋增加2栋,账面原值1060万元;构筑物增加13项,账面原值3091万元;仪器设备增加5331台件,账面原值8263万元;家具增加3625台件,账面原值766万元;图书增加8.32万册,账面原值319万元;软件增加1098套,账面原值1288万元。 2.严格验收和登记 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登记、入账。严把资产登记关口,对于一次性批量采购或单笔采购金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且又没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资产不予登记。截至目前,验收政府采购项目92包,项目资金总额9466万元,政府采购档案存放完备。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今年9月对我校的资产管理平台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实现新购资产上传管理平台新功能,完善了资产管理手段。结合学校内控制度的建设,按照资产入账流程、验收流程、处置流程等规定草拟二级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并在管理平台中新建资产存放地点数据库,完善领用人数据库,明确和设定各级管理员权限,为今后全面推广资产管理平台的使用奠定技术基础。 4.完成2016年资产清查遗留工作 5月开始对2016年资产清查遗留任务进行了经济鉴证和审计,共鉴证待报废仪器设备876台件,账面原值652.18万元;待报废家具2852台件,账面原值59.12万元。对因年代久远、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原教学林场、教学农牧场、机电实习工厂、锅炉房、理化楼等拆除房屋的资产处置,积极协调各方寻找佐证材料进行报批。 5.积极配合市政道路建设工作 为配合呼和浩特市 “打通断头路、改善路网结构、全面实现城区道路互联互通”有关工作,我校同意以下穿方式打通东影南路的设计方案。我处组织工作人员及聘请第三方中介公司对修建东影南路占用我校的土地以及拆除的地上附属设施进行资产评估,保留了经各方签字确认的文字材料和现场影像资料。目前,该项目已顺利开始施工建设。 (三)政府采购管理 1.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内财购〔2017〕1383号)要求,会同财务处一并下发《关于编制2018年度教育事业费收支预算的通知》,要求各预算编制单位凡申报项目中需执行政府采购的,均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准、编细、编实,夯实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基础。对应编未编、超预算采购项目将不予实施政府采购。 ——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通知》(内财购〔2017〕1495号)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充分做好落实资金、调研论证、确定采购需求等前期准备工作,合理区分编报采购计划类型,缩短采购备案和批准周期,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强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有效设计,由采购办负责采购计划申报环节,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计划类型、资金性质、采购指标确认等环节,有效分离岗位与职责,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2.顺利完成采购任务 |